
如果您正在尋找相關產品或有其他任何問題,可隨時撥打我公司銷售熱線,或點擊右方按鈕在線咨詢報價!
咨詢熱線:400-6371-123 服務熱線:400-6371-321隧道初期支護與輔助工程措施一般要求如下:
1、初期支護應配合開挖作業及時進行,確保圍巖穩定及施工安全;施工作業臺架應牢固可靠,并應設置安全圍欄。
2、當掌子面自穩能力差時,應采取增加輔助工程措施或改變開挖方法等措施。
3、軟弱圍巖地段施工必須堅持“先支護(強支護)、后開挖(短進尺、弱爆破)、快封閉、勤量測”的施工原則,初期支護緊跟掌子面。Ⅳ~Ⅵ級圍巖初期支護必須保證盡早封閉成環。
4、隧道支護宜根據現場監控量測結果,分析施工中的各種信息,及時調整支護措施和支護參數。
5、施工中應做好地質描述、超前地質預報,根據圍巖條件的變化,因地制宜,提前采取相應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6、在淺埋、嚴重偏壓、自穩性差的地段以及大面積淋水或涌水地段施工時,應按設計采用穩定地層和處理涌水的輔助工程措施。
穩定地層措施主要包括:超前錨桿支護、超前小導管預注漿支護、超前管棚支護、超前預注漿、地面砂漿錨桿、地表注漿等。其中前四項為穩定洞內圍巖和開挖面的措施,后兩項為穩定地面地層、防止地面下沉、滑塌和在淺埋地段與洞內措施一起作用穩定洞內圍巖及開挖面的措施。
涌水處理措施主要包括:超前圍巖預注漿堵水、開挖后補注漿堵水、超前鉆孔排水、坑道排水、井點降水等。
7、輔助工程措施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做好相應的工序設計。
(2)必須堅持“先支護(強支護)、后開挖(短進尺、弱爆破)、快封閉、勤量測”的施工原則。
(3)應準備所需的材料及機具,制訂有關的安全施工措施。
(4)施工中應注意觀察地形和降水、地質條件和地下水的變化以及量測數據的突變等情況,預防突發事故的發生。
(5)做好詳細的施工記錄。
8、隧道施工作業人員應配備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口罩、絕緣防滑鞋等)和安全防護服裝,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使用、采購和管理應符合《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作業人員的皮膚應避免與速凝劑、樹脂膠泥等化學制劑直接接觸;嚴禁樹脂接觸明火;作業區粉塵濃度必須符合本指南第11.3.2條及規范的要求。
下一條: 使用注漿機常用注漿方法有哪幾種?